注册分公司需要总公司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手续包括核准分公司名称、提交设立申请、领取营业执照、进行税务登记等。
在注册分公司时,总公司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这是证明总公司合法经营身份的重要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总公司公章,以确保其真实性和有效性。公司章程复印件也必不可少,它能反映总公司的组织架构、运营规则等基本情况,同样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也是必须的,用于证明法定代表人的身份信息。可能还需要总公司出具的分公司负责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明确分公司负责人的身份和职责。
关于注册分公司的手续,第一步是核准分公司名称。可以通过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线上或线下渠道进行名称预先核准申请,要确保分公司名称符合相关规定,不得与已注册的公司名称重复,且要体现分公司的特点和总公司的关联。
第二步是提交设立申请。将准备好的材料一并提交至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设立分公司。工商部门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会予以受理。
第三步是领取营业执照。经过审核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前往工商部门领取分公司营业执照。这标志着分公司在法律上正式成立。
第四步是进行税务登记。分公司领取营业执照后,需要在规定时间内到当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手续,确定税种、税率等相关税务信息,以便依法进行纳税申报和缴纳税款。
第五步是刻章备案。分公司需要刻制公章、财务章等相关印章,并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刻章单位进行刻制,同时完成印章备案手续,确保印章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注册分公司需要总公司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按照规定的手续逐步办理,以确保分公司能够顺利合法地开展经营活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