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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

2025-10-13 03:02: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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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嘉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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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芙蓉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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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外地离婚分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协议离婚在外地不能办理,需回一方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离婚协议书等材料。诉讼离婚在外地可以办理,若被告在该地居住满一年以上,原告可在该地法院起诉,需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证据材料等。

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而在外地办理离婚手续的情况有所不同。

协议离婚。根据规定,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所以,在外地是无法办理协议离婚手续的。办理协议离婚时,需要准备一系列材料。男女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本人的结婚证,以及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婚姻登记机关会对离婚登记当事人出具的证件、证明材料进行审查并询问相关情况。对当事人确属自愿离婚,并已对子女抚养、财产、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处理意见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诉讼离婚。如果被告在外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该地可视为被告的经常居住地,原告可以在该地的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在外地进行诉讼离婚,需要准备相关的材料。原告要撰写起诉状,起诉状应当记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等。同时,要携带本人身份证、结婚证,以及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破裂等相关事实的证据材料。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根据法律规定进行审理。一般会先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且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会依法作出准予离婚或不准予离婚的判决。

在外地离婚需要什么手续(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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