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未造成伤害在某些情形下也是违法的。虽未造成实际伤害,但只要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就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若符合一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即便未造成伤害结果,也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未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从治安管理层面来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强调的是实施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并不以造成伤害后果为唯一判定违法的标准。也就是说,只要有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举动,比如动手推搡、挥拳但未击中对方等行为,公安机关就可以依据该法对行为人进行治安处罚。
从刑事法律层面来说,故意伤害罪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在司法实践中,存在故意伤害罪未遂的情况。犯罪未遂是指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例如,甲持凶器欲伤害乙,在实施伤害行为过程中,因被他人及时制止或者乙及时躲避等原因,最终未对乙造成伤害,但甲的行为已经符合故意伤害罪的部分构成要件,只是由于意志以外的因素未能实现伤害结果,这种情况下甲可能会被认定为故意伤害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综上所述,故意伤害未造成伤害同样可能面临法律的制裁,无论是治安处罚还是刑事处罚,都体现了法律对故意伤害行为的否定性评价,旨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民的人身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