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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和补偿

2025-09-25 15:5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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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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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员工工资,通常需在规定时间内全额支付工资报酬,还可能要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一般为应付金额的50%以上100%以下。若劳动者因此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当用人单位出现拖欠工资的情况时,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用人单位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也就是说,劳动行政部门会先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拖欠的工资,如果用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仍不支付,就需要按照应付金额的一定比例支付赔偿金给劳动者。

如果劳动者因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还需要支付经济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例如,小李在某公司工作了3年零5个月,月平均工资为5000元。公司拖欠了他3个月工资共15000元,经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后仍未支付。那么公司除了要支付拖欠的15000元工资外,还需支付15000元×50%(假设按最低比例)=7500元的赔偿金。同时,因为小李以公司拖欠工资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公司还需支付3.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即3.5×5000 = 17500元。

劳动者在遇到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情况时,要及时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申请劳动仲裁等。

拖欠员工工资怎么赔偿和补偿(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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