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嫌盗窃罪的拘留时间需区分是行政拘留还是刑事拘留。行政拘留一般不超过十五日,合并执行不超过二十日;刑事拘留一般为十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最长可达三十七日。
行政拘留通常适用于情节较轻,不构成犯罪但违反治安管理的盗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若存在多种违反治安管理行为需合并执行拘留的,最长不超过二十日。
刑事拘留是在涉嫌犯罪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当盗窃行为达到一定的数额标准或者符合其他入罪情形时,就会以涉嫌盗窃罪被刑事拘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一般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为三日,在特殊情况下,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一般的刑事拘留期限为十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加上检察院审查决定的七日,最长拘留期限可达三十七日。如果在拘留期限内,检察院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将继续被羁押;若不批准逮捕,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因此,涉嫌盗窃罪的拘留时间会因案件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