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判刑,需依据具体罪名及犯罪情节而定,一般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相应的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金融诈骗罪是一类罪名,包含集资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信用证诈骗罪等多种具体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单位犯金融诈骗罪时,通常采用双罚制。
所谓双罚制,就是既处罚单位,也处罚单位中相关的自然人。对于单位,会判处罚金。罚金的数额并没有统一的标准,法院会根据犯罪的性质、情节、危害后果以及单位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综合确定。
对于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会按照相应的个人犯罪规定来量刑。以集资诈骗罪为例,根据《刑法》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集资诈骗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上述的规定处罚。
再如票据诈骗罪,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此罪的,同样是对单位判处罚金,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单位犯金融诈骗罪的判刑,会结合具体罪名和犯罪情节,遵循双罚制的原则来进行。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九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金融票据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明知是伪造、变造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二)明知是作废的汇票、本票、支票而使用的;
(三)冒用他人的汇票、本票、支票的;
(四)签发空头支票或者与其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骗取财物的;
(五)汇票、本票的出票人签发无资金保证的汇票、本票或者在出票时作虚假记载,骗取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