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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起诉离婚法院应该怎么判决

2025-10-10 04:2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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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恩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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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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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起诉离婚,法院仍会依据法律规定,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判决准予或不准离婚的标准。若有证据能证明存在法定应准予离婚的情形,或综合全案能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且无和好可能,法院会判决离婚;若无法认定夫妻感情破裂,即便多次起诉,也可能判决不准离婚。

在我国,离婚诉讼中法院判决的核心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该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多次起诉离婚并不必然导致法院判决离婚。法院会全面审查案件事实,判断夫妻感情状况。法定的应准予离婚的情形包括: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若原告能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存在这些情形,经调解无效,法院通常会判决离婚。

例如,在存在家庭暴力的案件中,原告多次起诉并提供了报警记录、医院诊断证明、伤情照片等证据,足以证明被告实施了家庭暴力且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法院就可能会支持原告的离婚请求。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这是法律针对多次起诉离婚情况给出的明确规定,为那些确实无法继续维持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提供了途径。

如果没有足够证据证明夫妻感情破裂,即便多次起诉,法院也会谨慎判决。因为婚姻关系的解除涉及诸多方面,如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法院需要全面考量各种因素,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社会的稳定。所以,多次起诉离婚时,关键在于提供有力证据证明夫妻感情已达到破裂程度。

多次起诉离婚法院应该怎么判决(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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