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复议60日的计算涉及到起始时间、期间的计算规则以及特殊情况的处理等内容,明确这些能让当事人准确把握行政复议的时间期限,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行政复议60日的计算有着明确的法律规定。起算时间是自受理申请之日开始。这里的受理申请之日,通常是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之日。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1、计算规则
在计算这60日时,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而是从下一日开始计算。期间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日期。例如,行政复议期限的最后一日是周六,那么就顺延至周一为期限届满日。
2、特殊情况
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30日。
行政复议60日是包含节假日的。不过在计算期限时,如果最后一日是节假日,会按照规定进行顺延。
1、正常包含
在这60日的期限内,无论遇到周六、周日还是法定节假日,都正常计算在期限内。例如,从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开始计算,在这60日内包含了若干个周末和法定节假日,这些时间都不会被扣除。
2、期限届满日的处理
当期限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时,为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会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限届满日期。这样规定是为了避免因为节假日导致当事人无法在最后期限内完成相关行为。
行政复议60日从行政复议机关受理申请之日开始计算。
1、收到申请即受理
一般情况下,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此时,就从收到申请之日起开始计算这60日的期限。
2、补正材料的情况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行政复议机构要求申请人补正的,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补正后符合受理条件的,从行政复议机关确认受理之日开始计算60日。
综上所述,了解行政复议60日的计算方法、是否包含节假日以及起始时间等内容,对于当事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在实际操作中,可能还会遇到行政复议申请不被受理、超过期限等更多相关问题。如果您在行政复议过程中遇到任何法律问题,都可以在本站免费问律师,我们将为您提供专业的法律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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