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子女抚养权的判定需综合多方面因素,根据子女年龄不同有不同的判定规则,同时会考虑父母双方的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为原则。
一、两周岁以下子女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因为两周岁以下的孩子在生活和情感上对母亲的依赖更为明显,母亲在照顾幼儿方面往往也更有经验和优势。不过,存在一些特殊情形时,父亲也可获得抚养权。比如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
二、两周岁以上八周岁以下子女对于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如果父母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直接抚养子女,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者外孙子女的,可以作为父或者母直接抚养子女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三、八周岁以上子女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在父母离婚时,应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八周岁以上的孩子已经具备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充分考虑他们的意见。
法院在判定子女抚养权时,始终将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贯穿其中,综合考虑各种因素,以保障子女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