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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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居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2025-10-10 02: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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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顺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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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隆安(太原)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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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分居两年从夫妻双方开始实际分居生活,互不履行夫妻义务之日起算。

在法律层面,判断离婚分居两年的起始时间至关重要。一般来说,是从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开始分开居住,并且停止共同生活、停止履行夫妻之间应尽的义务那一刻起开始计算。

要确定起始时间,需要有相应的证据来支撑。比如,若夫妻一方在外租房居住,租房合同就可以作为一个重要的证据,合同上的起租日期通常能作为分居开始时间的一个参考。居委会、物业等出具的居住证明,如果能明确显示夫妻双方分开居住的时间,也具有一定的证明效力。

这里所说的分居,强调的是因感情不和而分居。如果是因为工作、学习等非感情因素导致的两地分居,通常不符合法律上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准予离婚的条件。例如,一方被公司派往外地工作,长期不在家居住,这种情况不属于因感情不和的分居。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分居时间的计算是连续的。也就是说,中间不能有中断。如果夫妻在分居期间又有过短暂的共同居住,那么分居时间可能要重新计算。比如,夫妻在分居一年后又在一起共同生活了一个月,之后再次分开,那么分居时间就需要从再次分开之日起重新计算。

准确确定离婚分居两年的起始时间,对于想要通过分居达到离婚目的的当事人来说非常关键,需要通过合法有效的证据来予以证明。

离婚分居两年从什么时候开始算(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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