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一儿一女的分配通常先由夫妻双方协商确定,若协商不成,法院一般会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决,可能会一方抚养一个孩子,也可能根据具体情况将两个孩子都判给一方。
在离婚案件中,子女抚养权的分配至关重要。夫妻双方可以自行协商子女的抚养问题。这种协商方式具有很大的灵活性,双方可以根据自身的意愿、经济状况、生活环境等因素,就一儿一女的抚养权归属达成一致意见。例如,双方可能考虑到孩子之间的感情,决定让两个孩子都随一方生活;或者基于双方的工作时间和精力,一人抚养一个孩子。
若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就需要由法院来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遵循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如患有严重疾病、有虐待孩子等行为,孩子也可能判给父亲。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法院会综合考虑多种因素。经济状况是重要的考量之一,有稳定收入、能够为孩子提供良好物质生活条件的一方可能更有优势获得抚养权。生活环境也不容忽视,包括居住条件、周边教育资源等。例如,一方居住的地方有优质的学校和安全的社区环境,对孩子的成长更为有利。父母的抚养意愿和能力、孩子的生活习惯等也会纳入考虑范围。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会尊重其真实意愿。因为这个年龄段的孩子已经有了一定的认知和判断能力,能够表达自己更愿意和哪一方生活。
在司法实践中,很多情况下法院会判决一人抚养一个孩子,这样既能保障父母双方与子女的相处机会,也在一定程度上平衡了双方的抚养负担。但如果一方存在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况,如长期酗酒、有暴力倾向等,法院也可能将两个孩子都判给另一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