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致残疾的判定,需结合故意伤害行为的认定、残疾程度的鉴定以及二者之间的因果关系来综合考量。一般要先确定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故意伤害,再对被害人的残疾情况进行专业鉴定,最后判断伤害行为与残疾结果之间存在直接因果关系,同时依据法律规定确定相应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赔偿责任。
判定故意伤害行为是基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故意伤害是指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这要求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伤害他人的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客观上,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这种行为可以表现为作为,如殴打、刀砍等,也可以在特定情况下表现为不作为。例如,负有保护他人健康安全义务的人,在能够履行义务的情况下故意不履行,导致他人受伤。
对残疾程度的鉴定至关重要。这需要由专业的鉴定机构依据相关标准进行。目前我国常用的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标准,将残疾程度分为十个等级,从一级(最严重)到十级(相对较轻)。鉴定过程包括对伤者的身体检查、病历资料审查等。例如,对于因故意伤害导致肢体缺失、器官功能障碍等情况,会根据具体的损伤部位、程度以及对生活自理能力、劳动能力等方面的影响来确定残疾等级。
要判断伤害行为与残疾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只有当伤害行为是导致残疾结果的直接原因时,才能认定为故意伤害致残疾。如果在伤害行为发生后,由于其他因素(如伤者自身的特殊体质、后续治疗不当等)介入并对残疾结果产生了重要影响,需要综合分析各因素的作用大小。
在刑事责任方面,故意伤害致人重伤并造成残疾的,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在民事赔偿方面,行为人需要赔偿被害人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等,还需要赔偿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如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四条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