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被判处拘役的,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从拘役的刑期开始计算,在服刑期满后解除拘役。
在我国,醉酒驾驶机动车构成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拘役,并处罚金。而拘役的期限,依据《刑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例如,某人因醉酒驾驶被采取刑事拘留措施,之后被法院判处拘役三个月,其之前已经被羁押了15天,那么这15天可以折抵刑期,实际还需要服刑的期限就相应减少15天。
当犯罪分子服刑期满,执行机关应当按期释放并发给释放证明书。比如被判处拘役两个月,在看守所执行刑罚,从入所开始计算两个月的时间,到两个月期满,看守所就会按照规定解除其拘役状态,将其释放。
需要注意的是,虽然拘役的期限相对有期徒刑等刑罚较短,但醉酒驾驶带来的危害极大,不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还会给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同时,一旦因醉酒驾驶被定罪,会留下犯罪记录,对个人的工作、生活等多方面产生负面影响,如可能影响就业、子女报考某些特殊岗位等。所以,为了自己和他人的安全,切勿酒后驾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