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权诉讼时效和主债权诉讼时效一致,目前一般为三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对于抵押权而言,其诉讼时效与主债权的诉讼时效挂钩。抵押权人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未行使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这意味着,如果主债权的诉讼时效届满,抵押权也会受到影响,债权人无法通过诉讼的方式实现抵押权。
比如,甲向乙借款10万元,约定还款期限为2020年1月1日,丙以自己的房屋为该笔借款提供抵押担保。若乙在2020年1月1日之后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损害,那么主债权的诉讼时效从此时开始计算三年,即到2023年1月1日。在这三年期间,如果乙一直未向甲主张债权,主债权诉讼时效届满。那么乙在2023年1月1日之后,再想通过诉讼实现对丙房屋的抵押权,法院将不予支持。
需要注意的是,诉讼时效可能会因一些法定事由而中断、中止。例如,债权人向债务人提出履行请求、债务人同意履行义务等情况会导致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所以,债权人在行使权利的过程中,要密切关注主债权诉讼时效的变化,及时主张权利,以保障抵押权的顺利实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