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财产和孩子抚养权可先由双方协商处理,协商一致的按协商结果执行;若协商不成,则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依法判决。财产一般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分割,孩子抚养权则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在处理离婚时的财产和孩子抚养权问题上,协商是首要选择。夫妻双方可以基于自愿、平等的基础上,就财产的分割和孩子抚养权归属进行沟通。这种方式能充分尊重双方的意愿,减少矛盾和冲突,并且能节省时间和精力。比如,双方可以约定将婚后共同购买的房产归一方所有,获得房产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对于孩子抚养权,双方也可以协商轮流抚养或者由一方直接抚养,另一方支付抚养费等。
如果协商不成,就需要通过诉讼途径,由法院来判决。在财产分割方面,首先要区分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而一方的婚前财产、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等属于个人财产,归个人所有。对于夫妻共同财产,法院通常会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分割。例如,在一方存在重婚、与他人同居、实施家庭暴力等过错行为时,无过错方可以适当多分财产。
关于孩子抚养权,法院会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母亲存在不宜抚养孩子的情形除外,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会综合考虑双方的抚养能力和抚养条件等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环境、教育背景等。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需要支付抚养费,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无论是协商还是法院判决,都应该以孩子的利益和财产的合理分配为出发点,确保离婚过程的公平、公正、合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