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消费退款不给退,可先与商家协商沟通,若协商无果,可向消费者协会、市场监管部门等相关机构投诉,还可通过法律途径,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权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需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未成年人进行与其年龄、智力不相适应的消费时,法定代理人有权要求退款。
当遇到未成年消费退款商家不给退的情况,首先可以尝试与商家进行友好协商。在协商过程中,要清晰地向商家表明未成年人的身份,消费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提供能够证明消费主体是未成年人的相关证据,如消费时的监控视频、未成年人的身份信息等,有理有据地要求商家退款。
如果与商家协商不成,可以向消费者协会进行投诉。消费者协会是依法成立的对商品和服务进行社会监督的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社会组织。可以通过拨打12315热线或者在相关网站平台进行投诉,向消协详细说明事情的经过和诉求,消协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解。
还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情况。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对商家的经营行为有监管职责。他们会对商家的经营活动进行调查,如果发现商家存在违规行为,会依法进行处理,促使商家退款。
若上述途径都无法解决问题,法定代理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诉讼过程中,要准备好充分的证据,如消费记录、聊天记录、商品或服务的相关凭证等,以证明未成年人的消费行为以及该行为未经法定代理人同意,通过法律判决来要求商家退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十八条
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第十九条
八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经其法定代理人同意、追认;但是,可以独立实施纯获利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十条
不满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其法定代理人代理实施民事法律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