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没签合同被辞退,劳动者可获得多方面赔偿,包括未签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部分已过仲裁时效)、经济补偿或赔偿。若符合法定情形,经济补偿按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若属违法辞退,需支付双倍经济补偿标准的赔偿金。
关于未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该劳动者七年未签合同,虽起初用人单位应支付双倍工资,但双倍工资的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所以可能大部分双倍工资诉求因过时效无法得到支持。不过不同地区对仲裁时效的起算点规定可能有差异,有些地方可能会支持部分未过时效的双倍工资。
其次,关于辞退的经济补偿或赔偿。如果用人单位是依法辞退,比如因劳动者存在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等过错情形被辞退,无需支付经济补偿。但如果是因经济性裁员、劳动合同期满等合法原因辞退,用人单位应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此劳动者工作七年,应支付七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若用人单位是违法辞退劳动者,比如无正当理由辞退,那么需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该劳动者可获得十四个月工资的赔偿金。劳动者可以通过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在维权过程中,要注意收集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工资水平、工作年限等的相关证据,如工资条、工作证、考勤记录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