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有贷款可以通过转按揭、用买家首付或全款还清贷款、自己筹集资金还清贷款等方式卖掉。
转按揭是指在借款人出售作为抵押物的房屋时,经贷款银行同意,由房屋的购买人继续偿还出售人未到期的贷款。但目前能做转按揭的银行较少,手续也相对复杂。转按揭的优点是不需要卖家提前还清贷款,能减少卖家的资金压力;缺点是办理流程繁琐,需银行审批,且并非所有银行都支持。
用买家首付还清贷款,这种情况较为常见。卖家可以与买家协商,用买家支付的首付款来偿还剩余贷款。一般来说,买家的首付款足以覆盖剩余贷款。在操作时,卖家需提前向银行申请提前还款,待银行审批通过后,用买家的首付还清贷款,然后办理解押手续,最后进行房屋过户。不过,这种方式需要买家有足够的资金支付首付,且买家可能会存在一定风险,所以要做好相关的协议和保障措施。
卖家自己筹集资金还清贷款,卖家可以通过向亲朋好友借款、使用自己的积蓄等方式筹集资金提前还清贷款。这种方式的好处是可以避免与买家之间产生过多的资金往来和风险,但可能会给卖家带来一定的资金压力。
寻求担保公司帮助,卖家可以找担保公司为自己垫资还清贷款,待房屋出售并过户后,再偿还担保公司的垫资及相关费用。不过,担保公司会收取一定的费用,费用高低因公司而异。
在整个卖房过程中,一定要注意签订详细的合同,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安全和顺利进行。同时,要及时与银行沟通,了解提前还款等相关事宜的具体流程和要求。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四百零六条
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抵押人转让抵押财产的,应当及时通知抵押权人。抵押权人能够证明抵押财产转让可能损害抵押权的,可以请求抵押人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转让的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抵押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