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定不可转移的债务主要包括依债务性质不可转移的债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以及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转移的债务。
依债务性质不可转移的债务,这类债务通常与特定债务人的人身具有密切联系,以特定债务人的特殊技能或特定人身信任关系为基础而产生。例如,某知名画家受托为他人创作一幅绘画作品的债务,就不能转移给其他画家。因为这幅作品是基于他人对该知名画家独特绘画风格和艺术造诣的信任而委托创作的,只有该画家亲自完成,才能满足委托人对这幅作品的期待和要求。又如,某著名演员签订的演出合同债务,观众是冲着该演员的表演而来,如果转移给其他演员,演出的效果和吸引力将大打折扣,这显然违背了合同订立的初衷。
其次,当事人特别约定不得转移的债务。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可以明确约定某一项债务不能进行转移。这种约定是基于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自治,只要其内容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就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应该严格遵守这一约定,任何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转移债务的行为都是违约的。比如,在一些商业合作合同中,双方可能约定一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承担的某项债务,如特定的技术研发服务债务,只能由该方自行完成,不得转移给第三方,以此保证服务的质量和合作的稳定性。
最后,法律强制性规定不得转移的债务,这是法律为了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交易安全等目的而作出的规定。例如,在涉及国家税收、行政罚款等债务中,这些债务是基于国家公权力与特定相对人之间形成的,具有强烈的法定性和特定性,不允许随意转移。因为税收和罚款是国家实现公共管理职能的重要手段,如果允许随意转移,可能会导致国家利益受损,破坏正常的社会经济秩序和法律权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一条
债务人将债务的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可以催告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予以同意,债权人未作表示的,视为不同意。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五十二条
第三人与债务人约定加入债务并通知债权人,或者第三人向债权人表示愿意加入债务,债权人未在合理期限内明确拒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第三人在其愿意承担的债务范围内和债务人承担连带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