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抵押了一般不能直接过户,需要先解除抵押登记才能进行过户。若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车辆,也可在抵押状态下过户,但需提前清偿债务或提存转让所得价款。
在正常情况下,车辆处于抵押状态时是无法办理过户手续的。这是因为车辆在抵押期间,车辆的所有权受到了限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零六条规定,抵押期间,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抵押财产转让的,抵押权不受影响。不过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金融机构和抵押合同都会约定抵押期间不得随意转让车辆。
如果想要过户处于抵押状态的车辆,最常见的做法是先解除抵押登记。具体步骤如下:抵押人需要还清车辆的抵押贷款。这是解除抵押的前提条件,只有将欠款全部还清,才能向抵押权人申请解除抵押。抵押权人会配合抵押人到车辆登记地的车管所办理车辆解除抵押手续。办理时需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如身份证、车辆登记证书、贷款结清证明等。在完成解除抵押登记后,车辆的所有权就不再受到限制,此时就可以按照正常的二手车过户流程进行过户,包括签订买卖合同、进行车辆评估、缴纳相关税费、办理过户登记等。
如果抵押权人同意转让抵押车辆,那么也可以在抵押状态下进行过户。但这种情况下,抵押人需要提前清偿债务或者将转让所得的价款向抵押权人提前清偿债务或者提存。例如,车辆转让价格为10万元,抵押人可以用这10万元先偿还部分或全部的抵押债务,或者将这10万元提存到指定的机构,以保障抵押权人的权益。之后,再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法律依据:
《征信业管理条例》 第二条
在中国境内从事征信业务及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征信业务,是指对企业、事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统称企业)的信用信息和个人的信用信息进行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并向信息使用者提供的活动。
国家设立的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进行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提供,适用本条例第五章规定。
国家机关以及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为履行职责进行的企业和个人信息的采集、整理、保存、加工和公布,不适用本条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