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未遂是否拘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判断。一般情况下,如果情节较轻、危害不大,可能不予拘留;但如果存在一定社会危险性、情节较为严重,就可能会被拘留。
在法律层面,故意伤人未遂是指实施了故意伤人的行为,但由于行为人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相关规定来判定是否拘留。
从治安管理角度来看,如果故意伤人未遂的情节比较轻微,例如只是一时冲动有了伤害他人的举动,但及时被制止,没有造成任何实际伤害或者伤害极其轻微,且行为人的主观恶性较小,可能会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对其进行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理,而不采取拘留措施。不过,如果行为人的行为已经对他人人身安全造成了一定威胁,虽未得逞,但具有一定的社会危险性,公安机关可能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对行为人处以拘留和罚款。该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未遂情况,可能会在这个处罚幅度内从轻考虑,但仍可能会进行拘留。
从刑事犯罪角度而言,如果故意伤人未遂达到了犯罪的程度,比如以特别残忍手段实施伤害行为,即便未遂,由于其主观恶性大、行为本身危险性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罪(未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司法实践中,犯罪嫌疑人很可能会被刑事拘留,之后经过一系列司法程序,由法院最终判定是否构成犯罪以及如何量刑。所以,故意伤人未遂是否拘留不能一概而论,要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判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