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一般不超过14天,最长不超过37天。
刑事拘留的一般期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为拘留后的三日以内。即在一般情形下,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措施后,三日内就要向检察院提请批准逮捕,加上检察院审查批捕的七天,此阶段的刑事拘留期限一般不超过10天。不过在特殊情况下,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这样算下来,这种情况下刑事拘留的时间为不超过14天。刑事拘留的最长期限: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公安机关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所以,对于符合上述情形的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的时间最长为37天。需要注意的是,刑事拘留的期限,是法律规定的旨在保障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其被无端长期羁押。超过这个期限不属于法定的强制措施,侦查机关应当变更强制措施或者放人。刑事拘留仅仅是一种临时性的保障侦查顺利进行的措施,与最终的定罪并无直接关联,犯罪嫌疑人是否有罪,最终要由法院经过审判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