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证据拘留后,若经进一步调查仍无证据证明被拘留人有犯罪事实等违法情况,公安机关等执法机关应立即释放被拘留人,并发放释放证明。
在司法实践中,拘留分为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对于刑事拘留而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应当在拘留后的二十四小时以内进行讯问。在发现不应当拘留的时候,必须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如果没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了犯罪行为就进行拘留,这属于违法拘留。被拘留人及其家属等可以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比如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法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依照本法的规定应当给予国家赔偿的,作出拘留决定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赔偿义务机关决定赔偿的,应当制作赔偿决定书,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十日内送达赔偿请求人。
对于行政拘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公安机关作出治安管理处罚决定前,应当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作出治安管理处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如果没有证据就对当事人进行行政拘留,当事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或者人民法院会对该行政拘留的合法性进行审查。若经审查发现确实没有证据支持行政拘留,会撤销该行政拘留决定。当事人同样可以要求赔偿因错误拘留而遭受的损失。
总之,没证据进行拘留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被拘留人有相应的救济途径,执法机关也需要对错误拘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体现了法律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以及对执法行为合法性的严格要求。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九十一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