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主谋取保候审的几率需综合多方面因素判断,若存在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或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等情形,取保候审几率较大;若犯罪情节严重、社会危险性高,则取保候审几率较小。
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指在刑事诉讼中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等司法机关对未被逮捕或逮捕后需要变更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为防止其逃避侦查、起诉和审判,责令其提出保证人或者交纳保证金,并出具保证书,保证随传随到,对其不予羁押或暂时解除其羁押的一种强制措施。对于盗窃罪主谋取保候审的几率,要从多个方面考量。
从法律规定的适用条件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可以取保候审。如果盗窃罪主谋符合上述条件,那么其取保候审的几率相对较大。
然而,主谋在盗窃犯罪中通常起着组织、策划、指挥等关键作用,其行为对犯罪的实施和完成起到重要推动作用。如果盗窃数额巨大、情节严重,例如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等,或者造成了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其社会危险性较高,取保候审后可能继续实施犯罪、干扰证人作证、毁灭证据等,这种情况下取保候审的几率就会比较小。
此外,案件的证据情况、主谋的认罪态度、是否积极退赃退赔等因素也会影响取保候审的几率。如果主谋能够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积极配合司法机关的工作,主动退赃退赔,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司法机关可能会认为其有悔罪表现,从而提高取保候审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