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取保候审后多久结案并没有明确的统一时间,要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而定。一般刑事案件从立案后需要经历侦查阶段、审查起诉阶段和审判阶段,整个流程下来短则几个月,长则数年。
取保候审的性质及期限规定:取保候审是一种刑事强制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这是总体的时间上限,但在实际执行中,案件的处理周期并非简单由取保候审的期限决定。
侦查阶段:如果案件处于侦查阶段被取保候审,公安机关的侦查期限没有明确的硬性规定。对于简单的案件,可能在较短时间内侦查终结并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而对于复杂、疑难的案件,如涉及众多犯罪嫌疑人、大量证据需要收集、跨地区犯罪等,侦查时间可能会很长。如果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撤销案件;犯罪嫌疑人已被逮捕的,应当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并且通知原批准逮捕的人民检察院。
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如果检察院认为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为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审判阶段:人民法院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简易程序审理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受理后二十日以内审结;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三年的,可以延长至一个半月。综上所述,受多个程序和环节的影响,检察院取保候审后结案的时间难以准确预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