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伤残鉴定出结果的时间因鉴定类型、实际情况等因素而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劳动能力伤残鉴定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结论,必要时可延长30日;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一般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复杂、疑难的案件可能会延长,但延长时间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首先来看劳动能力伤残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其次是司法鉴定机构的伤残鉴定。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规定,司法鉴定机构应当自司法鉴定委托书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完成鉴定。鉴定事项涉及复杂、疑难、特殊技术问题或者鉴定过程需要较长时间的,经本机构负责人批准,完成鉴定的时限可以延长,延长时限一般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鉴定时限延长的,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司法鉴定机构与委托人对鉴定时限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在鉴定过程中补充或者重新提取鉴定材料所需的时间,不计入鉴定时限。
不同地区、不同机构以及不同案件的复杂程度都会影响最终出结果的时间。例如简单的肢体损伤可能较快得出结果,而涉及到神经系统损伤等较为复杂的情况,可能需要更多时间进行观察、检测和分析。所以在进行伤残鉴定时,各地要求的具体时限可能有所差异,应当以当地规定和实际情况为准。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