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决需综合多方面因素,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定有较为明确的规则。首先是两周岁以下的子女。根据法律和司法惯例,通常情况下,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会随母方生活。这主要是考虑到这个阶段的孩子更需要母亲在生活和情感上的照顾。不过,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若母方存在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等情形,子女也可能随父方生活。
对于两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法院会全面审查双方的情况,以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进行判决。这里所审查的情况包括双方的经济状况,稳定的经济收入能为孩子提供良好的生活和学习条件;居住环境,如果一方有更适宜孩子成长的居住空间和周边环境,会是一个重要的考虑因素;个人品行,有良好道德品质的一方更有利于引导孩子健康成长;陪伴孩子的时间和精力等。法院会通过综合考量这些因素,判断哪一方能为孩子提供更好的成长环境。
当子女已满八周岁时,其心智已相对成熟,有了一定的自主意识和判断能力。此时,法院在判决抚养权时,应当尊重子女的真实意愿。在审判过程中,法官可能会通过合适的方式单独与孩子交流,了解他们愿意跟随哪一方生活。总之,离婚时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判决核心始终围绕着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这一原则,以确保孩子能在健康、稳定的环境中成长。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