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买房写一个人的名字,离婚时房产分割需根据购房资金来源、购房时间等因素确定其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进而采取不同的分割方式。
要判断该房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屋,即便只写了一个人的名字,一般也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一般归夫妻共同所有。
对于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房产,离婚时通常有以下几种分割方式。一是双方协商分割,夫妻双方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就房产的归属、补偿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例如,一方获得房产所有权,同时给予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金额通常根据房产的市场价值、双方的出资情况等因素确定。
如果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进行判决。法院在判决时,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双方的经济状况、对家庭的贡献、子女抚养等情况。一般会遵循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进行判决。
如果是一方在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屋,并登记在自己名下,那么该房屋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如果婚后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对于共同还贷部分及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另一方有权要求给予补偿。
此外,如果是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总之,夫妻买房写一个人名字离婚时的房产分割问题较为复杂,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来确定房产的归属和分割方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