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猥亵罪一般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该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构成强制猥亵罪。对于一般情形下的强制猥亵罪,量刑幅度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暴力”是指对他人的身体实施打击或强制,如殴打、捆绑等;“胁迫”是指以威胁、要挟等方法对他人进行精神上的强制,比如以杀害、伤害、揭发隐私等相要挟;“其他方法”则是指暴力、胁迫以外的使他人不知反抗、不能反抗的方法,像用药物麻醉、灌酒致醉等。
当存在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强制猥亵罪的情况,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时,处罚会加重,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聚众”通常是指聚集三人以上实施犯罪行为。“公共场所当众”强调在公众能够看到、知晓的场所且当着众人的面实施犯罪,例如在商场、车站等人员密集的地方。“其他恶劣情节”在司法实践中具有一定的弹性,可能包括多次实施强制猥亵行为、造成被害人精神失常等严重后果、猥亵对象为儿童等特殊群体等情形。
如果是猥亵儿童的,依照强制猥亵罪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体现了法律对儿童这一弱势群体的特殊保护。在司法审判中,具体的量刑会综合考虑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三十七条
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聚众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猥亵儿童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猥亵儿童多人或者多次的;
(二)聚众猥亵儿童的,或者在公共场所当众猥亵儿童,情节恶劣的;
(三)造成儿童伤害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四)猥亵手段恶劣或者有其他恶劣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