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是有案底的。
需要明确案底的含义。案底一般指某人过去犯罪行为的记录,又称犯罪人员犯罪记录制度,在我国法律中一般指有过刑事犯罪前科的档案记录,而该犯罪档案一般存放至公安部门保存。
当一个人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缓刑时,这意味着其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构成故意伤害罪。一旦法院认定犯罪事实成立并作出有罪判决,即便最终适用了缓刑这种刑罚执行方式,也表明犯罪行为已被法律确认。
缓刑是一种刑罚的执行制度,并非免除刑事处罚。它是指对被判处一定刑罚的罪犯,在一定期限内附条件地不执行所判刑罚的制度。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公安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如果没有违反相关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但有罪判决的事实依然存在。
从司法实践角度来看,犯罪记录会被记录在个人的档案中,并且会在司法系统中留存。这对于个人的一些方面会产生影响,比如在就业时,一些特殊行业如公务员、司法机关工作人员等,会对有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限制;在出国时,有些国家也会对有犯罪记录的人员进行严格审查甚至拒绝入境。所以,故意伤害罪被判缓刑是会留下案底的,并且案底会伴随终身。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