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车辆发生故障无法正常行驶、车内乘客突发严重疾病、遇到交警示意拦截检查等紧急情况下才可以占用应急车道停车。
应急车道是供特殊紧急情况使用的车道,通常情况下社会车辆不得随意占用。以下几种具体情况属于可以占用应急车道停车的合理情形。
车辆故障:当车辆在行驶过程中突发故障,如爆胎、发动机故障、刹车失灵等,无法正常行驶,这种情况下可以将车停靠在应急车道。但需在来车方向150米以外设置警示标志,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如果是夜间还需开启示廓灯和后位灯。例如,在高速公路上,车辆突然发动机冒烟无法继续前行,此时就应将车移至应急车道并做好警示措施。
车内乘客突发严重疾病:如果车内乘客突发心脏病、严重创伤等危及生命的疾病,需要紧急停车救治或等待救援,也可以临时占用应急车道。不过事后最好能提供相关的医疗证明,以证明当时情况的紧急性。比如,在长途行车过程中,乘客突然胸痛难忍,疑似心脏病发作,此时就可将车停在应急车道并拨打急救电话。
交警示意:当遇到交警示意拦截检查,或者要求车辆停靠在应急车道时,驾驶员应按照交警的指示将车停在应急车道。这是为了配合执法工作,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秩序。
除了上述紧急情况外,其他诸如疲劳驾驶休息、随意停车拍照等行为都属于违规占用应急车道,会受到相应的处罚。因为应急车道是生命通道,随意占用可能会影响到救援车辆和抢险车辆的通行,导致严重的后果。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 第八十二条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上行驶,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倒车、逆行、穿越中央分隔带掉头或者在车道内停车;
(二)在匝道、加速车道或者减速车道上超车;
(三)骑、轧车行道分界线或者在路肩上行驶;
(四)非紧急情况时在应急车道行驶或者停车;
(五)试车或者学习驾驶机动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