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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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逮捕开庭几次

2026-02-28 02:5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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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启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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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伤害罪逮捕后开庭次数法律并未明确规定,通常情况下开庭一次,但存在特殊情形可能会有二次或多次开庭。

在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案件从犯罪嫌疑人被逮捕到最终审判,开庭次数没有硬性的法律规定。一般而言,大多数故意伤害罪案件开庭一次就能完成整个庭审流程。这是因为在开庭前,司法机关会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公安机关会对案件进行全面侦查,收集与故意伤害行为相关的各类证据,包括现场勘查笔录、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的供述等。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会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证据材料进行严格审查,判断是否符合起诉条件。如果证据确实充分,事实清楚,检察机关会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会按照法定程序安排开庭审理。在一次开庭过程中,法庭会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辩论、被告人最后陈述等环节,控辩双方会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充分发表意见。如果在这个过程中,双方对事实和证据没有重大争议,法庭可以根据查明的事实依法作出判决。

然而,也存在一些特殊情况会导致需要二次或多次开庭。例如,在庭审过程中出现了新的证据。这些新证据可能是对定罪量刑有重大影响的关键证据,无论是控方还是辩方发现了新证据,都需要在法庭上进行出示、质证。为了保障诉讼双方的权利,法院可能会决定再次开庭进行审理。再如,案件事实存在重大争议,一次庭审无法查明全部事实。各方对于故意伤害的具体情节、因果关系、犯罪嫌疑人的主观故意等方面存在较大分歧,法庭需要进一步调查核实相关情况,就可能会安排多次开庭,以便更全面、准确地了解案件事实,确保作出公正的判决。另外,如果出现了需要补充侦查的情况,检察机关可以建议法庭延期审理,待补充侦查完毕后再重新开庭。总之,故意伤害罪逮捕后的开庭次数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而定。

故意伤害罪逮捕开庭几次(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

(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

(二)被告人脱逃的;

(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

(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

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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