取保候审出市区的报告书应包含申请人信息、申请事项、申请理由、保证遵守规定等内容,以正式书面形式表达。
在撰写取保候审出市区的报告书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格式和内容要求。
一、标题:一般为“关于[申请人姓名]申请出市区的报告书”,标题应简洁明了,准确反映报告的核心内容。
二、抬头:写明呈送的单位,即执行取保候审的公安机关名称,如“[具体公安局名称]”。
三、申请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等,确保信息准确无误,方便相关部门核实身份。
四、申请事项:明确提出申请出市区的请求,例如“现特向贵单位申请在[具体时间段]前往[具体城市名称],望批准”。
五、申请理由:这是报告书的关键部分,需要详细、合理地说明出市区的原因。如果是因工作需要,应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如出差任务安排、会议通知等;若是因家庭原因,如直系亲属生病、婚丧嫁娶等,需附上医院诊断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相关材料。例如“本人因工作原因,需前往[具体城市]参加一个重要的商务洽谈会,该会议对公司业务发展至关重要,相关会议通知附后”。
六、保证内容:承诺在外出期间遵守取保候审的各项规定,如按时向执行机关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等。可以表述为“本人保证在外出期间严格遵守取保候审的规定,积极配合贵单位的工作,按时返回居住地,并在外出期间保持电话畅通,随时接受贵单位的传讯”。
七、结尾:一般用“恳请贵单位批准”等表述表达期望获批的意愿,然后注明申请人姓名和申请日期。
撰写报告书时要确保内容真实、理由充分、格式规范,同时附上相关的证明材料,以提高申请获批的可能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七十一条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
(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
(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
(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
(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
(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