驾驶证停止使用后驾车会被认定为无证驾驶,一般会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当驾驶证处于停止使用状态时意味着驾驶人暂时失去了合法驾驶机动车的资格。在这种情况下仍然驾车,属于较为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会按照无证驾驶的情况来进行处罚。
从法律层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明确规定,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这里的“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涵盖了驾驶证被停止使用后仍驾驶车辆的情形。
对于罚款的具体数额,相关部门会根据具体违法情节来决定。比如,如果驾驶人在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仅在交通流量很少的路段短距离驾驶,且未造成任何交通事故或其他危害后果,可能会处以相对较低数额的罚款。但如果驾驶人在交通拥堵路段长时间驾驶,甚至发生了刮碰等事故,就可能会按照接近二千元的上限进行罚款。
而拘留措施并不是必然的,“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意味着执法部门会根据违法的严重程度和驾驶人的态度等因素综合判断是否采取拘留措施。如果驾驶人态度恶劣,并且违法情节较为严重,那么就有可能面临拘留处罚。所以,为了自身和他人的交通安全,驾驶人在驾驶证停止使用期间应严格遵守规定,不要驾车。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一)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
(二)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
(四)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
(六)违反交通管制的规定强行通行,不听劝阻的;
(七)故意损毁、移动、涂改交通设施,造成危害后果,尚不构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