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改离婚协议中孩子的抚养权,可先尝试双方协商,签订变更抚养权协议;若协商不成,则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判决是否变更。
协商变更是较为理想的方式。当双方都认为变更孩子抚养权对孩子更有利时,可自行达成一致意见。双方需要签订一份变更抚养权的书面协议,明确变更抚养权的具体内容,例如抚养权归谁、抚养费的支付方式和金额、探视权的行使等。协议内容应遵循自愿、公平、有利于孩子成长的原则。签订好协议后,最好进行公证,虽然公证并非必经程序,但经过公证的协议具有更强的证明力。这样的处理方式优点在于程序简单、成本低,并且能最大程度减少对孩子生活和心理的影响,有助于双方保持相对和谐的关系,共同为孩子的成长创造良好环境。
其次,如果双方无法就抚养权变更达成一致,那么只能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想要变更抚养权的一方需要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法院。在诉讼过程中,提起诉讼的一方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变更抚养权符合孩子的最大利益。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以下几种情形法院通常会支持变更抚养权: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的;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的;十周岁以上未成年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的等。法院会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从有利于孩子身心健康、保障孩子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作出是否变更抚养权的判决。
无论选择哪种方式,都应以孩子的利益为出发点,尽量减少因抚养权变更给孩子带来的负面影响。同时,在处理过程中要严格遵守法律规定,确保变更程序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五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一方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者因伤残无力继续抚养子女;
(二)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不尽抚养义务或有虐待子女行为,或者其与子女共同生活对子女身心健康确有不利影响;
(三)已满八周岁的子女,愿随另一方生活,该方又有抚养能力;
(四)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