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诈骗报警需准备身份信息材料、合同相关材料、交易记录、通信记录、损失证据以及可能涉及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遭遇合同诈骗准备报警时,准备充分有效的材料至关重要,以下为各类需准备的材料:身份信息材料,要提供报案人的身份证、联系方式等能证明本人身份的有效信息。若报案人是单位,还需准备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等。这有助于警方准确掌握报案人的基本情况,保证后续沟通与案件处理顺利进行。合同相关材料,这是核心证据之一,包括合同原件、补充协议、意向书等。这些书面文件体现了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交易内容、履行方式等关键要素,是判断是否构成合同诈骗的重要依据。通过对合同条款的审查,能分析出诈骗者是否使用欺诈手段使受害者签订合同或在履行过程中存在欺诈行为。交易记录,包含银行转账记录、收据、发票等。例如银行转账记录可以清晰显示资金的流向、金额、时间等信息,有助于警方追踪资金,查明诈骗者的账户信息和资金用途。收据和发票能证明交易的实际发生和金额情况。通信记录,如微信聊天记录、短信记录、电子邮件等。这些记录可能包含诈骗者实施诈骗的过程,比如承诺虚假收益、虚构事实等内容,能直观反映诈骗的手段和细节。损失证据,如因合同诈骗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像货物损失的清单、评估报告等;间接损失,如预期利益损失的相关证明材料,这些能为警方衡量犯罪行为的危害程度提供依据。此外,可能还存在一些其他证明材料,如证人证言、相关部门的鉴定意见等,都应尽量收集完整提供给警方,以便更全面地反映案件情况。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二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的;
(二)以伪造、变造、作废的票据或者其他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的;
(三)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先履行小额合同或者部分履行合同的方法,诱骗对方当事人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的;
(四)收受对方当事人给付的货物、货款、预付款或者担保财产后逃匿的;
(五)以其他方法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