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产生纠纷后,可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处理。
当合同产生纠纷时,有多种途径可以解决问题。首先是协商,这是解决合同纠纷的常见方式。合同当事人在友好的基础上,通过相互协商解决纠纷,这是最佳的方式。因为协商解决不需要第三方介入,能够节省时间和成本,并且有利于维护双方的合作关系。当事人可以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重新审视合同条款,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和解协议,继续履行合同或者对合同进行变更。
若协商不成,还可以选择调解。调解是指在第三方的主持下,通过说服、劝导等方法,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调解可以由有关部门、组织或者个人进行,如消费者协会、人民调解委员会等。调解的优势在于灵活性和专业性,第三方可以凭借自己的专业知识和经验,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促成双方达成一致。
如果合同中有仲裁条款,或者纠纷发生后双方达成了仲裁协议,那么可以将纠纷提交给仲裁机构进行仲裁。仲裁具有专业性、保密性、快捷性等特点。仲裁裁决具有终局性,一旦作出,当事人必须履行。
最后,诉讼是解决合同纠纷的最终手段。当事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依法审理并作出判决。诉讼程序相对较为严格和复杂,但具有权威性和强制性。法院的判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如果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选择解决纠纷的方式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综合考虑,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式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同时,要注意收集和保存相关的证据,以便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能够有力地支持自己的主张。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