并不存在哪种遗嘱生效快的说法,只要遗嘱符合法定生效要件,在遗嘱人死亡时就即刻生效,不同类型遗嘱生效时间并无快慢之分。
遗嘱是指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理,并于创立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遗嘱的生效主要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而非类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遗嘱形式包括自书遗嘱、代书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并由遗嘱人、代书人和其他见证人签名,注明年、月、日;打印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遗嘱每一页签名,注明年、月、日;以录音录像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和见证人应当在录音录像中记录其姓名或者肖像,以及年、月、日;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消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或者录音录像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无论哪种遗嘱,只要满足相应的法定形式要求,遗嘱人在订立遗嘱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遗嘱内容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那么在遗嘱人死亡时,遗嘱就会生效。
所以,不能简单地说哪种遗嘱生效快,关键在于遗嘱是否合法合规。在实际生活中,人们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遗嘱形式,确保遗嘱能够准确表达自己的意愿,保障遗嘱的有效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三十九条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构办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条
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依照法定程序对民事法律行为、有法律意义的事实和文书的真实性、合法性予以证明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