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离婚时一方欠债,需先区分债务性质,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由夫妻共同偿还;属于一方个人债务的,由欠债方自行偿还。处理离婚债务问题可以先由双方协商,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在处理夫妻离婚时一方欠债的问题,关键在于准确判断债务的性质,即该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还是一方的个人债务。
一、夫妻共同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例如,夫妻双方共同签字的购房贷款合同,或者一方为家庭日常开销如购买食品、支付水电费等所借的款项。对于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院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经济状况、债务的具体情况等因素进行合理的分配。
二、一方个人债务的认定与处理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除非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比如,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为自己的个人爱好如购买昂贵的收藏品而欠下的债务,通常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个人债务应由欠债一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另一方无需承担。
三、债务处理的程序
夫妻双方可以先就债务问题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书面协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由法院对债务的性质和偿还方式作出判决。在诉讼过程中,双方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据来证明债务的性质和用途。债权人也可能会作为第三人参与到诉讼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总之,夫妻离婚时一方欠债的处理需要遵循法律规定,以公平、合理的方式解决债务问题,保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第一千零九十条
离婚时,如果一方生活困难,有负担能力的另一方应当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