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停水造成损失,赔偿方式通常是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计算,由责任方承担赔偿责任。若物业存在过错,需对业主直接经济损失给予赔偿,赔偿途径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
要明确责任认定。一般情况下,供水单位才有权停水,物业若未经供水单位委托无权擅自停水。如果是物业违规擅自停水导致业主损失,物业需承担相应责任。例如,因停水致使业主家中热水器损坏,或者因无法及时用水导致食品变质等,这些损失在合理范围内都可要求物业赔偿。
对于损失的计算,应遵循实际损失原则。实际损失指的是业主因停水直接遭受的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损坏物品的维修或更换费用、因停水额外支出的费用等。如停水期间业主在外就餐的费用、购买瓶装水的费用等。但间接损失通常不在赔偿范围内,像因停水导致业主错过重要工作机会而造成的收入损失,一般难以获得赔偿。
赔偿途径方面,业主可先与物业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业主应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停水时间证明、物品损坏照片、购买物品的发票、额外支出费用的票据等,以证明损失的存在和具体金额。若双方能达成一致,物业可直接以金钱方式赔偿业主损失。
若协商不成,业主可以选择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仲裁需双方在事先或事后达成仲裁协议,然后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诉讼则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在仲裁或诉讼过程中,业主需提供充分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法院或仲裁机构会根据事实和法律规定作出裁决,判定物业是否应承担赔偿责任以及赔偿的具体金额。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四十四条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供热、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