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处拘役,并处罚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危险驾驶罪是一种故意犯罪,其行为具有较大的社会危害性。
对于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罚,主刑是拘役。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具体的拘役时长会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例如醉酒的程度、驾驶的路段、是否造成了其他后果等因素。一般来说,如果醉酒程度较高,或者在人员密集的路段驾驶,可能会判处相对较长的拘役。
同时,还会并处罚金。罚金的数额并没有明确的标准,法官会根据犯罪情节决定罚金数额。犯罪情节越严重,罚金数额可能相对越高。这里的犯罪情节包括血液酒精含量、驾驶行为是否造成了实际损害、是否有逃避执法检查等情节。
此外,醉酒驾驶除了要承担刑事责任外,还会面临相应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总之,醉酒驾驶构成危险驾驶罪会受到刑事和行政两方面的处罚,这是为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维护公共秩序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