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第三者破坏婚姻关系不会被判刑。但如果第三者的行为符合特定的犯罪构成要件,如重婚罪、破坏军婚罪,则会被依法判刑。
在大多数婚姻纠纷中,第三者插足破坏他人婚姻关系主要是受到道德层面的谴责。因为我国法律并没有专门针对第三者破坏婚姻关系的一般性刑事处罚规定。婚姻关系属于民事法律调整的范畴,对于因第三者介入导致的离婚等问题,主要通过民事途径解决,例如在离婚时无过错方可以要求过错方进行损害赔偿。
然而,当第三者的行为满足某些特定犯罪条件时,就会面临刑事处罚。首先是重婚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规定,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里的“结婚”不仅包括法律上的结婚登记,还包括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这种事实上的婚姻关系。如果第三者明知对方有配偶,还与之登记结婚或者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那么第三者和出轨方都构成重婚罪,要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其次是破坏军婚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九条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由于军人职业的特殊性和重要性,法律对军婚给予了特殊的保护。只要第三者明知对方是现役军人的配偶,与之同居或者结婚,就构成破坏军婚罪,会被依法判刑。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八条
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五十九条
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