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书损毁一般无需赔偿。就业协议书是普通文本材料,学校通常有备用。若因个人原因损毁,按学校规定的补发流程申请新的即可。但如果因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学校额外支出成本,可能需承担相应费用。
就业协议书是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当就业协议书损毁时,通常情况下不需要进行赔偿。因为就业协议书本身只是一种具有特定格式和内容的文本材料,学校一般会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协议书。
对于学生而言,若就业协议书不小心损毁,应及时与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或相关负责部门取得联系。不同学校对于补发就业协议书有不同的规定和流程。一般来说,学生需要提交书面申请,说明就业协议书损毁的原因。学校在审核通过后,会为学生补发新的就业协议书。在这个过程中,学校的主要目的是保障学生正常的就业签约流程,而不是追究损毁责任要求赔偿。
然而,存在特殊情况。如果学生是故意损毁就业协议书,或者由于重大过失导致就业协议书损毁的同时,给学校造成了额外的成本支出,比如需要学校重新制作特殊的、有额外要求的协议书,或者因为学生的不当行为导致学校的管理工作受到较大影响,那么学校可能会要求学生承担相应的费用。这种费用的承担本质上是对学校额外损失的一种补偿,而不是传统意义上的赔偿。但这种情况相对较少,学校通常还是会以帮助学生顺利就业为首要考虑。
总之,就业协议书损毁后,学生应尽快与学校沟通,按照学校的规定办理补发手续,大多数情况下无需担心赔偿问题。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暂行规定》 第二十四条
经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后,毕业生、用人单位和高等学校应当签订毕业生就业协议书,作为制定就业计划和派遣的依据。未经学校同意,毕业生擅自签定的协议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