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暴导致离婚时,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需根据具体情况判断,通常会倾向于将孩子判给无家暴行为、更有利于孩子成长的一方。
在确定孩子抚养权归属时,法院遵循的基本原则是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但如果母亲存在家暴等严重不利于孩子成长的情形,父亲请求直接抚养的,人民法院会予以支持。
对于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一方有家暴行为,这显然是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的因素。法院在考量时,会综合考虑双方的经济状况、居住条件、教育背景、与孩子的亲密程度等。有家暴行为的一方,其暴力行为可能会对孩子的身体和心理造成伤害,比如导致孩子产生恐惧、自卑等心理问题,因此在争取抚养权上会处于劣势。
已满八周岁的子女,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如果孩子明确表示不愿意和有家暴行为的一方共同生活,法院会充分考虑孩子的意见。
此外,在实际判决中,还会考虑一些其他因素。比如一方虽然有家暴行为,但事后积极改正,有相关的心理辅导记录、社区证明等能证明其改正情况,而另一方存在其他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法院也会综合权衡。同时,如果无家暴行为的一方存在严重的传染性疾病等情况,也可能会影响抚养权的判决。总之,家暴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但不是唯一决定抚养权归属的因素,法院会全面综合各种情况做出最符合孩子利益的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