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伤人致皮外伤,一般不构成刑事犯罪,但可能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判定时需考虑伤害行为是否故意、伤害的情节和后果等因素,通常会结合具体情况对行为人进行相应治安处罚。
在法律判定上,对于故意伤人皮外伤这一情况,首先要明确刑事犯罪和治安违法的界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以上的才构成故意伤害罪。皮外伤通常意味着损伤程度未达到轻伤标准,所以一般不会被认定为刑事犯罪。
然而,即便不构成刑事犯罪,这种故意伤人行为仍可能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该法第四十三条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这里判定是否构成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关键在于是否存在故意的伤害行为。所谓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身体伤害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
在判定过程中,伤害的情节和后果是重要的考量因素。情节方面,包括伤害行为发生的原因、地点、手段等。例如,在公共场所故意伤人,或者使用凶器进行伤害,即便只是造成皮外伤,也可能被认定为情节较重。后果方面,虽然只是皮外伤,但如果伤口较多、面积较大,或者对被害人的精神造成了较大影响,也会在判定时予以考虑。
此外,公安机关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还会调查双方当事人的陈述、证人证言、现场勘查等证据,以综合判断行为人的行为是否构成违法以及应给予何种处罚。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和解,且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法律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