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0

财产保全期限到期怎么办

2025-10-06 15:35:38
0 浏览
推荐律师
孙先格
执业认证
实名认证
广东煜双律师事务所
咨询律师

财产保全期限到期后,若要继续保全,当事人需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续行保全;若未申请续行,保全措施自动解除。

财产保全是为了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不同类型的财产保全期限有所不同。例如,人民法院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存款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查封、扣押动产的期限不得超过两年,查封不动产、冻结其他财产权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年。

当财产保全期限临近到期时,如果当事人希望继续对相关财产进行保全,以保障自身权益,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时间和方式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当事人应在保全期限届满七日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续行保全。人民法院会对申请进行审查,若符合条件,将作出继续保全的裁定,并采取相应的续行保全措施。

若当事人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续行保全申请,那么在保全期限到期后,保全措施将自动解除。一旦保全措施解除,被保全人就可以自由处分被保全的财产,这可能会对申请保全一方的权益造成损害。例如,在涉及债务纠纷的案件中,如果对债务人的银行账户保全期限到期后未续行,债务人可能会将账户内的资金转移,导致债权人的债权难以实现。

如果在财产保全期限到期后,相关的案件已经审理终结,且不需要再对财产进行保全,那么保全措施也会依法解除。当事人需要密切关注财产保全的期限,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财产保全期限到期怎么办(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四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以上内容仅供参考,文章版权律法果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遇到法律疑问?
专业律师作答,预计3分钟获得回答
立即咨询
24小时免费咨询
问题答疑
最近已为293人解答法律疑问
手机提问 扫码提问更快捷 手机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