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离婚时父母出钱买的房产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多种情形而定,主要看房产登记情况、购房时间以及父母出资性质等,可能归一方所有,也可能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要分清楚是婚前购房还是婚后购房。如果是婚前购房,情况相对简单。若一方父母全额出资且房产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根据法律规定,该房产应认定为出资方子女的个人财产,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例如,男方父母在男方婚前出资购买了一套房子,并且登记在男方名下,那么这套房子就属于男方的个人财产。
如果是婚后购房,情况会较为复杂。一方父母全额出资,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一般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比如,女方父母在婚后为女方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女方名下,那这套房子通常属于女方个人所有。
若一方父母支付首付,夫妻双方共同还贷,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该房产可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在分割时,法院会考虑父母出资的情况,可能会适当倾向于出资方子女。
如果是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产,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男方父母出资 60%,女方父母出资 40%购买了一套房子,登记在男方名下,若无其他约定,离婚时男方和女方可按 60%和 40%的比例分割房产。
当涉及到房产分割时,双方可以先进行协商。若协商一致,可签订离婚协议,并按照协议进行房产过户等手续的办理。若协商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在办理房产过户等手续时,需要携带相关的法律文书、房产证、身份证明等材料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总之,子女离婚时父母出钱买的房产处理要依据具体情况,遵循法律规定来妥善解决。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 第七十六条
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