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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约定条款有哪些情形

2026-01-31 08:41: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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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洋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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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豪德(济南)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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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业禁止约定条款主要有法定竞业禁止和约定竞业禁止两种情形。法定竞业禁止由法律直接规定,约定竞业禁止则由当事人自行约定。

法定竞业禁止

法定竞业禁止是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产生的竞业禁止义务。在我国,许多法律都有相关规定。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这是为了防止公司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其在公司中的特殊地位和掌握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从而损害公司的利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也规定,合伙人不得自营或者同他人合作经营与本合伙企业相竞争的业务。这是因为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商业秘密有深入了解,如果从事竞争业务,很可能会将合伙企业的商业秘密泄露出去,或者利用这些信息为自己的竞争业务谋取优势,进而损害合伙企业和其他合伙人的利益。

约定竞业禁止

约定竞业禁止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通过合同、协议等方式约定,劳动者在离职后的一定期限内,不得在与本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任职,或者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这种约定通常会在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或单独的竞业禁止协议中体现。

约定竞业禁止的内容一般包括竞业禁止的范围、期限、地域以及经济补偿等方面。竞业禁止的范围需要明确界定,例如是限制在某一特定行业、某一类产品或服务等。期限方面,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竞业限制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地域范围也应合理确定,通常与用人单位的业务范围相关。同时,用人单位应当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以弥补劳动者因遵守竞业禁止约定而可能遭受的损失。如果用人单位未按照约定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能有权解除竞业禁止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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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同意,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会、股东大会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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