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律法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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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

2026-01-30 11:0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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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亚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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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德和衡(宁波)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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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情不和离婚有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协议离婚需要携带身份证、结婚证、户口本、离婚协议书等证件和材料,经过申请、受理、冷静期、审查、登记(发证)等手续;诉讼离婚需要准备起诉状、身份证、结婚证等,经过起诉、立案、审理、判决等手续。

首先来看协议离婚,这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方式。所需证件和材料方面,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这是用于证明个人身份和户籍信息;本人的结婚证,以证明夫妻关系;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具体手续如下:第一步是申请,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第二步是受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第三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协议书等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第四步是审查,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第五步是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符合离婚条件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再看诉讼离婚,当夫妻双方无法就离婚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时,可选择这种方式。所需证件和材料主要包括民事起诉状,需写明原告和被告的基本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等;身份证,用以证明当事人身份;结婚证,证明夫妻关系;如有涉及子女抚养问题,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等;涉及财产分割的,要提供相关财产的证据,如房产证、车辆行驶证等。

具体手续为:首先是起诉,原告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和相关证据。然后是立案,法院对起诉进行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予以立案。接着进入审理阶段,法院会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如果调解无效,将进行开庭审理。最后是判决,法院根据审理情况作出判决。如果当事人对一审判决不服,可以在规定的期限内提起上诉。

感情不和离婚需要什么手续和证件(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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