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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强制执行过户流程

2026-01-30 04:5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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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华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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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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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房产强制执行过户流程包括申请、法院受理、发出执行通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等步骤,最终完成房产过户。

离婚案件中,当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中关于房产过户的义务时,另一方可以通过强制执行程序来实现房产过户。

申请:需要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强制执行申请书。该申请书应明确请求事项为强制对方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并附上相关的法律文书,如离婚判决书、离婚调解书或离婚协议等,以证明自己拥有要求对方过户房产的合法依据。同时,还需提供本人的身份证明、房产的相关信息等材料。

法院受理:人民法院在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申请是否符合法定条件、材料是否齐全等。如果申请符合要求,法院将予以受理;若存在材料不完整等问题,法院会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

发出执行通知:法院受理案件后,会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规定的期限内履行房产过户的义务。执行通知会明确告知被执行人不履行义务的法律后果,如可能面临罚款、拘留等处罚。

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如果被执行人在执行通知规定的期限内仍未履行义务,法院将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法院可以向房产管理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其协助办理房产过户手续。房产管理部门在收到法院的协助执行通知书后,会依据相关规定办理过户,无需被执行人的配合。

完成过户:在法院和房产管理部门的协同操作下,房产过户手续得以完成,房产的所有权正式转移至申请执行人名下。整个强制执行过户流程旨在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法律文书的有效执行。

离婚房产强制执行过户流程(0)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三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五十九条

对判决、裁定和其他法律文书指定的行为,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或者委托有关单位或者其他人完成,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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